太陽鏡出口澳洲必須辦理AS NZS 1067報告
太陽鏡澳洲標準as / nzs 1067
澳大利亞/新西蘭標準(as/nzs1067.1:2016和as/nzs 1067.2:2016)。
標準旨在規(guī)定在走路、駕車等常規(guī)使用情況下起到防太陽輻射作用的太陽眼鏡、時尚眼鏡以及表面無焦替換濾鏡(護目鏡)的要求(不包括處方濾鏡)。
as/nzs 1067.1: 2016(眼鏡和面部防護——太陽眼鏡和時尚眼鏡,第一部分:要求)標準要求與iso 12312-1:2013標準要求(眼鏡和面部防護——太陽眼鏡和相關護目鏡,第一部分:一般用途太陽鏡)基本相似。
太陽鏡出口澳洲必須辦理as/nzs 1067報告
test requirement 測試要求:
1.結構要求
(1)鏡片和框架不應有銳邊銳角,以防止在使用時可能引起傷害;
(2)太陽鏡和時裝眼鏡的鏡片應牢固和安全地安裝在鏡框上;
(3)成人的太陽鏡必須含有40 mm寬和28 mm高,距離中心至少為64mm的兩個橢圓;兒童的太陽鏡必須含有34 mm寬和24 mm高,距離中心至少為54mm的兩個橢圓。
2.性能要求
(1)光和紫外線透過要求
(2)太陽鏡鏡片的色勻性要求
(3)太陽鏡鏡片的密度符合性要求
(4)太陽鏡鏡片的著色
(5)平面偏振
(6)鏡片的變光
(7)光強度
3.標識要求
所有的太陽鏡和時裝眼鏡均需要符合以下的標識要求:
(1)確定制造商和銷售商的身份;
(2)依據(jù)上表確定的鏡片的類型和描述
辦理流程:寄樣→測試→測試合格出報告草稿件→草稿件核對無誤→頒發(fā)證書和報告
辦理周期:一般時間在5~7個工作日
凱睿檢測(深圳)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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